2007年2月1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追寻失踪的欠债人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陈智迪

  上班第一天摔成瘫痪
  早在1998年2月24日,黄岩宁溪的黄某进入了宁溪一集体建筑工程队工作。可是谁也没有想到,黄某上班第一天就发生了意外。当天,黄某在一工地上劳动时,不幸从高高的脚手架上跌落下来。这一摔导致了黄某瘫痪,后来经鉴定为一级伤残。   
  因为赔偿问题协商不好,黄某起诉到法庭。经过法庭组织调解,1999年4月,黄某和建筑工程队达成了调解协议:建筑工程队分4次支付给黄某13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,2002年年底前付清。

  调解协议执行一波三折
  调解后,建筑工程队陆续支付了部分赔偿金,但是到协议约定的时间时,工程队并没有付清所有的赔偿款。
  无奈之下,黄某只好提出执行申请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,建筑工程队因经营不善已倒闭,建筑队还欠黄某5万余元的赔偿款。而此时已经是2004年了。当时,该建筑工程原承包人王甲说,欠款的是工程队,但他也愿意替建筑队承担这笔费用。就这样,黄某在妥协之下,又与王甲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,说好2004年年底,王甲付清剩余的5万元赔偿款。
  但是到了年底后,王甲在执行人员的好说歹说之下,又付3万元。而后,王甲就不愿意再支付,并寻找各种理由逃避执行,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僵局。

  被执行人吐出真言
  面对长期瘫痪在床缺医少药的申请执行人黄某,法庭执行人员多次找到王甲,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。王甲终于对执行人员说出了心中的疙瘩。
  2000年,王甲借给王乙5万元钱。2001年8月,王甲起诉到法院要求王乙归还借款。法院判决后,王甲申请执行。当时,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,拍卖了王乙两间房中的一间房,用于归还王甲,但还剩下近3万元的本金。
  此后,由于债务人王乙长期在外躲债,剩余的3万元欠款,王甲一直没有拿到手。
  知道王某的心思后,法庭立即对王甲承诺,如能提供王乙的具体地址,法庭将立即前往执行。听到法庭的承诺,王甲的态度也变得积极主动起来,表示如果法庭能够为他执行到这3万元欠款,他会把这笔钱支付给黄某。

  连环执行连结两案
  有了执行人员的承诺后,王甲开始积极了解王乙的下落。1月20日,王甲通知宁溪法庭,王乙在上海经营一家店铺,完全有能力归还3万欠款。
  得知王乙的消息后,法庭向院领导汇报后,立即派出4人前往上海执行。当天,经过长达五六个小时的蹲点守候,终于在店铺里等到了出门的王乙。面对突然出现的法院工作人员,王乙说自己没有钱,还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。执行人员当即采取了强制措施,对王乙的香烟店铺进行搜查,当场搜出了王乙的一些股票凭证。这下,王乙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法再赖下去。晚上8点多,王乙让上海的亲戚朋友凑齐3万余元欠款。就这样,王甲的执行案圆满结束了。
  回到黄岩后,法庭通知王甲到法庭领取执行款。王甲当即要求法庭也一并通知黄某一同去法庭,把另一个案子也一块儿了了。
  近日,王甲从法庭领取3万执行款后,立马支付了欠黄某的2万余元人身损害赔偿款。当天,黄某由妻子背着到法庭领取了执行款,并提交了结案申请。
  至此,两起陈年旧案经过连环执行双双圆满执结。